阿拉善助学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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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须知
 (一)申请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逐条认真填写《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华育奖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华育奖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主要内容应包括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情况,人均收入水平及贫困原因等,并加盖公章。(外埠申请资助的学生可由就读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二)审核
1.受助学校审查评定
       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审核申请学生所填报内容和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全面考察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本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平时的生活状态以及对受奖助的态度。
       在班级初评、学校全面考察核实的基础上,由学校评审小组(或资助中心)拟出初选名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汇总《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申请表》(附件1)、《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华育奖助学金受奖学生统计表》(附件2)、贫困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可用照片)共四件,报送至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审定。
2、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审定
       依据《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华育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审核各受助学校报送的上述材料无误后,编制各校汇总表并附上述材料原件,集中送达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核定。
3、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核定
       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核定后,按协议拨付奖助学款。
(三)实施
1、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将奖助学款划至各受助学校。
2、受助学校领款后在一个月内将相关票据交至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由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将所有票据复印件返回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
3、受助学校收款后一个月内正式公布受奖助学生名单,并举行公开颁发仪式将奖助学金发到学生手中。
4、受助学校收款后二个月内将奖助学金落实情况包括受奖助学生签名的《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华育奖助学金发放统计表》(附件3)及相关文字照片(或光盘)资料交至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由阿拉善盟海外联谊会汇总后,交北京华育助学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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